150120

分手很難好聚好散吧,如果真的能做的到,一部份原因應該是不那麼愛,或是太過理性之類的。(等等,太理性那這戀愛是談個什麼烏拉屁呢)

當初愛的轟轟烈烈,就算過了五年、十年,雙方還是得承擔任何效應。我都跟前女友們說過,我沒辦法恨妳,也沒辦法這麼快讓事情過去,妳們要恨我討厭我反而才能幫我走出來;要是你們做不到而我又放不下,我就會故意做讓妳討厭我的事,讓妳們甘願離開。反正主客觀因素相較之下,我傷的比較重。

我寫這幹嘛?沒事啦,孽緣結清才能面對即將到來的好姻緣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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