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.10.09 121009 生活隨想 Tweet 小時候,我的作文能力只能算是中上,老師曾經給我一個評語「用字遣詞太口語化,須加強」。 我喜歡文字,但從來沒想過要當個文案。 充其量我只是想像力豐富點,用字巧妙了點。 第一次寫專欄,而且還是情色專欄,我不敢比線上的專欄作家,我只想給自己一個機會,用我自己的方式寫下來,記錄那些女人給過我的,或我曾給過那些女人的轟轟烈烈。 也許曾在酒酣耳熱之際,你聽過我的故事。 也許妳,參與過我的故事。 至於故事內容是真,是假,就讓各位去判斷囉。
臉書留言
一般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