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新聞】直擊 撿屍大道 男女醉激情(蘋果2012.3.29)
(新聞連結在此)
撿屍體這種行為在東區已經橫行已久,以市長從幼稚園住東區近三十年的資歷來說,早已司空見慣,屍體好不好撿,這篇報導可以略知一二,但屍體該不該撿,市長在這裡背負著社會責任,當然要大聲的說不(然後小聲的說ok)。
每到假日你可以在東區逛個街,晚上逛個誠品培養一下文青氣息,再去通化街走走吃吃,接著往一○一的方向走,還可以看個午夜場,最後就到那幾間知名夜店門口,抽根煙,運氣好可以堵到一些準備當表兄弟的名人,然後就可以靜靜的守候你的獵物。
夜店這種地方(今天不談Makiyo)其實就是這樣,花個一千塊進去,煙霧瀰漫燈光陰暗,黑人不黑白人不白,別怕,咱台灣男子漢每個都是金城武。前一秒你跟個認識的辣妹扭腰擺臀,後一秒轉個身跟後頭的辣妹眉來眼去一下,去你家去我家,反正全家都是你家,你情我願之下直接帶走,醒來之後誰也不該怪誰,這就是現代速食男女的強身健體的良方。
而且報導說得沒錯,以市長多年來one by one的貼身調查,
身邊女性友人們七分醉的時候的確是可以_____。(消音)
(我指的是將她們安然的送上計程車)
真的要問撿屍體這種行為到底可不可取,我會說,好吧,是可以撿啦,但是請你不要撿不認識的,原因是清潔問題。因為你真的不知道你這台性能良好的火車開進山洞之後,洞穴裡頭的懸浮微粒是否符合國家標準,難保安全無虞。到時候車廂內部的清洗是很麻煩的,又不見得完全洗的乾淨。正所謂「兩座山下有個洞,洞在叢中水常流」,萬一流出的是污水,你這台火車豈不整台報銷。
所以,真的要撿,帶著認識的去撿吧。
至少萬一一起中標,友情的前提之下還可以手牽手去看病,
感情升溫之下說不定還能促成一段良緣呢。
所以這個黑點到底是什麼?
補充:
這是市長前陣子在馬路上拍到的,十分鐘後就有人把她撿走了。
市長好眼力~~~
市長太強了!
It might be a tattoo xD
乳頭神,快拜~
市長太棒了!
結婚後就沒再去夜店了~
不過倒是沒撿過屍體啦~
但是常常看到屍體在夜店門叩被撿走~
可是都酒臭味耶~等等X到一半吐怎麼辦?= =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