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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舊思維與世俗眼光讓無法公開性向的男人,不得已依父母之命娶妻生子,但最後選擇面對真實的自己、選擇背叛妻與子、背上不忠的十字架,永遠躲在陰暗處去愛同性戀人。
其妻與子除了難過地接受事實,更必須換來的代價是:於情,不敢也不能將事實公諸於世,用盡理由藉口為保護當事人;於法,沒有可容許同性婚約的法令可接受或約束。自由不能自由,權利沒有權利,無理能夠說理。
事情若曝光,任何人都可以說他不對,妻與子也無法、無理可以反駁,只能隱藏。承受、壓抑、責難、不堪,早已撕裂整個家庭,牽連與這個家族有關的任何一個人、一條血脈。
二十年過去了,這個男人也已經七十歲了。
他現在還需要什麼?這個社會能給他什麼?
就算我背著秘密背到全身是血,一路情緒支離破碎,
就算我咬牙、含淚寫下這段,又能幫助他什麼?
倘若當年這個社會就已經成就平等大同,祈求上天給我力量能放下怨懟,盼望每對同性、異性伴侶,於情於法都能得到同等的保障,實質的保護,世人的接受,眾人的祝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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